根据2021年4月26日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(2021年第二批)》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专业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:
招聘岗位 |
姓名 |
准考证号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毕业学校及专业(方向) |
学历/学位 |
备注 |
纪检巡察 |
许莹之 |
20211620350370506 |
男 |
1991.4 |
北京林业大学 市场营销专业 |
本科/学士 |
中国共产党党员,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|
公寓辅导员 |
于鹏 |
20211621167540814 |
男 |
1988.5 |
温州大学 音乐与舞蹈学 |
研究生/硕士 |
中国共产党党员,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|
公寓辅导员 |
林慧 |
20211620870893112 |
女 |
1994.2 |
浙江工商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|
研究生/硕士 |
中国共产党党员,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|
工程维修 |
钱逸铭 |
20211620003124610 |
男 |
1994.2 |
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土木工程专业 |
本科/学士 |
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|
公示时间:从2021年9月10日到2021年9月20日,共7个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(或机关纪委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监督电话:0571—85211721(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)
0571—85211738(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机关纪委)
通信地址:杭州市曙光路53号(省文化和旅游厅)
邮政编码:310007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
2021年9月8日